师范生享受免费教育 报还是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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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传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7年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这个具有示范性的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这项举措意味着,近代中国在相当长时间内实行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如今重返大学校园。

  主持人:目前我国有哪些师范院校推行师范生免费政策?

  党远鸿: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关系我国教育的长远大计。

  主持人:师范生免费可以说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具体而言,免费师范生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党远鸿:就读免费师范生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四项优惠政策:一是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二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三是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四是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提供便利的入学条件。

  主持人:那么,就读免费师范生是否还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党远鸿:是的。在了解免费师范生所享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希望考生不要忘记免费师范生所需承担的义务:其一,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其二,不履行协议须交违约金。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三,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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