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出台了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方案。根据该方案,2009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按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十一个考试类别,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务必选择相应或相近的考试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1月26日前划定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在湘院校和省外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省外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湖南大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校考。
全省各专业类别统一考试安排如下:
一、音乐类、舞蹈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主科(主科分为声乐、器乐、钢琴、舞蹈、理论作曲五类,考生可任报一类)、视唱、练耳(笔试)、音乐基础理论(笔试)、副科等五门。专业成绩满分为300分,其分值分布如下:
序号
考试科目
所占分值比例
1
主科
60%
2
视唱
10%
3
练耳
10%
4
音乐基础理论
10%
5
副科
10%
注:(1)主科为舞蹈的考生,主科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剧目。(2)主科为声乐的考生,副科从钢琴、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主科为非声乐的考生,副科一律考声乐。(3)主科为理论作曲的考生,主科考试内容由和声、作曲及钢琴三部分组成,其分值分别占主科考试成绩的40%、45%和15%。
舞蹈类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直接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报考主科必须是舞蹈,音乐类专业考试中主科为舞蹈的考生即为舞蹈类考生,其专业考试成绩既是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也是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条件等,要求:(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2)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3)专业基本功与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
湖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在全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中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中招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在音乐专业成绩达到基本要求后,确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1.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于1月1日至10日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统一进行。考生凭《200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批次分主科门类(理论作曲、声乐、器乐、钢琴、舞蹈)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顺序
主科
地区
报到
第一批
声乐
长沙、株洲、湘潭
2008年12月31日上午
第二批
声乐
益阳、常德
2008年12月31日下午
第三批
声乐
邵阳、岳阳、衡阳、
2009年1月1日上午
第四批
声乐
娄底、郴州、自治州
2009年1月1日下午
第五批
声乐
永州、张家界、怀化
2009年1月2日上午
第六批
器乐
全省各市州
2009年1月2日下午
第七批
舞蹈、理论作曲
全省各市州
2009年1月3日上午
第八批
钢琴
全省各市州
2009年1月3日下午
报到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北院体育馆(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考试地点:①主科、副科、视唱三项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试
②练耳和音乐基础理论二项在湖南师范大学北院“至善楼”和湖南师范大学附中(长沙市岳麓区 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试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及第四批考生的练耳(笔试)和音乐基础理论(笔试)考试于1月4日上午9:00~11:30进行,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及第八批考生的练耳(笔试)和音乐基础理论(笔试)考试于1月4日下午2:00~4:30进行。考生须在考前到相关地点了解有关事项,准时参加自己所在批次的考试,过时不予补考。
2.考试所需的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二、美术类
(一)普高美术(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专业考试大纲》)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成绩满分分别为素描120分、色彩120分、速写6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长沙市、益阳市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株洲市考生到湖南工业大学考点考试;湘潭市、娄底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学考点考试;衡阳市考生到衡阳师范学院考点考试;邵阳市考生到邵阳学院考点考试;岳阳市考生到湖南理工学院考点考试;常德市考生到湖南文理学院考点考试;郴州市考生到湘南学院考点考试;永州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学院考点考试;怀化市考生到怀化学院考点考试;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考生到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考点考试。考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自备。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1日到相应的考点报到缴费(其中,长沙市内五区的考生12月31日上午报到,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四县(市)的考生12月31日下午报到,益阳市的考生2009年1月1日上午报到),1月2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月2日
上午
8:00-11:00
素描
11:15-12:00
速写
下午
2:30-5:30
色彩
3.请考点及考点所在市招生考试部门各派一名考务人员于2008年12月25日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报到,参加26日上午9:00召开的考务会议,领取试题及相关考试资料。考试结束后,请各考点于2009年1月3日派两人将试卷和《监考情况登记表》等送达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4.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托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招生考试部门对设在本辖区考点的组考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职高美术
职高美术与普高美术使用同一套试卷考试,报到时间、考试时间安排与普高美术相同。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及时到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报到参加考试。
三、服装类(职高)(考试执行《200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服装类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基本要求及考试大纲》)
服装专业考试科目及各科成绩满分分别为:人物素描70分、服装设计80分、服装结构制图70分、服装工艺制作80分,总分300分。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1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报到,考试时间为1月2日至4日。考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剪裁工具自备。
四、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报考要求
1、平面模特、广告模特(小模)男生身高1.75—1.80米,女生身高1.65—1.70米,五官端正,形体比例匀称。
2、T台模特(大模)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形体比例匀称。
3、具有一定的美术、音乐、舞蹈特长。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形体测量(100分)
2、上镜效果(静态造型)(40分)
3、T台表演和展示(泳装、生活装)(120分)
4、知识问答和才艺(知识问答在普通话朗诵、英语(Q吧)朗诵、即兴问答三项中随机抽取一项;才艺表演在舞蹈、歌唱、器乐演奏、节目主持或演讲四项中任选一项,时间2至3分钟)(40分)
(三)考试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1月7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报到缴费,1月8日至10日考试。考试所需CD音乐碟、道具等自备。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编导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其专业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
(1)笔试,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时间60分钟(50分)
(2)面试(250分)
①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70分)
②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10分)
③语言能力与主持能力(140分)
a.朗读自备材料(诗歌、散文、寓言等,2分钟)
b.播发指定稿件并即兴回答问题(5分钟)
④个人才艺展示(30分)
2.编导类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
(1)笔试(200分)
①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时间120分钟(综合知识40分,命题写作60分,共100分)
②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时间160分钟(含看片时间)(影视作品分析70分,命题编故事30分,共100分)
(2)面试(100分)
①自我介绍(10分)
②命题演讲或根据材料评析(40分)
③回答考官提问(5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于1月2日至3日到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报到缴费,专业考试时间为1月4日至9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月5日上午8:30~9:30;报考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1月10日至11日到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报到缴费,专业考试时间为1月12日至17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1月13日
上午
9:00-11:40
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
下午
2:30-4:30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
所有考生需在考前到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了解有关事项,过时不予补考。
六、表演类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表演类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
1.身材形象(40分);
2.演唱(自选歌曲或戏曲、曲艺选段均可,60分);
3.朗诵(自选诗、寓言、小说片段或散文一篇,时间限定3分钟内,60分);
4.表演(由主考老师命题表演即兴小品,100分);
5.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等,4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1月3日至4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报到缴费,专业考试时间为1月5日至9日。
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临帖、创作;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专业的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1月10日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报到缴费,1月11日考试。
八、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影视节目制作类和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总分均为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
1.影视节目制作类
(1)文艺常识综合测试(100分);
(2)编写故事(100分);
(3)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后写分析文章,100分)。
2.摄影摄像类
(1)画面组合(根据所提供的若干画面组合成一个画面叙事段落,150分);
(2)影视作品评析(看片分析,15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类专业的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1月12日至13日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报到缴费,1月16日至17日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