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批补录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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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高职高专批补录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高职高专批普通文科在230分(含)以上、普通理科在220分(含)以上,其他科类在高职高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以上,报考汉授艺术、蒙授艺术的需专业课成绩合格;报考汉授体育和蒙授体育的需专业课成绩在50(含)分以上。高职院校对口招生的采矿类(三校生)、建筑类、旅游类、牧医类、农学类、汽驾类、医学类等七个科类新增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网报。所有网报志愿的考生状态必须是自由可投。

  以下考生均不能参加补录网报志愿:本人申请放弃填报志愿的考生;或在重新审核考生身份过程中确定为“高考移民”及未提交有效证件的考生;已录取或已被院校录取未报到的考生。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9月27日中午开始网上填报志愿。

  2、实行全程“实时在线网报志愿”,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本人所属分数段
结束前,都可以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和专业的动态排名,以及和自己分数相同的考生(含本人)情况。

  3、9月27日14: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以后每隔一到两个小时发布一次网报志愿阶段统计信息。

  4、9月27日17:00时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不能在网上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不得删除志愿。

  5、本次网报志愿分两段结束:

   17:30时,380分(含)以上考生结束网报志愿;

   18:30时,其余考生结束。高职高专补录第二次网报志愿全部结束。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本次补录网报志愿招生计划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院校招生章程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08年招生章程》。

  2、按准考证上打印的网址填报志愿,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中的动态排名。

  3、按准考证上打印的“网上填报志愿专栏”网址,查看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根据本人情况及院校专业要求、录取规则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从网报志愿开始到本分数段结束前,考生要经常查询统计信息,并可以不断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4、考生网报志愿后,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志愿确认表》,截止时间9月27日18:30时。

  5、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统计数据,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并立即投档。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2、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任何人不得代*生填报志愿。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3、提倡所有在校生在学校填报志愿,社会考生在旗县区招生办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
填报志愿。

  4、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招办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申请,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录取。

  5、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招生办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6、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9月27日网报志愿之前登录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

  7、未尽事宜按《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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