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招生部门获悉,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统一考试项目有重大调整:只进行身体素质项目的测试,不再进行专项测试。
考生必须参加指定项目测试
今年,广东高考体育术科考试发生了个别考官和考生的舞弊案件,60名体育考生高考各科成绩被取消,相关考官和中介也被逮捕。日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发通知,为确保普通高考招生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安全、有序、科学、规范地进行,保证高等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决定对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统一考试进行调整。2009年起,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只进行身体素质项目的测试,不再进行专项测试。每位参加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4个指定项目的测试。
四个指定项目是:100米跑、原地推铅球、中长跑(男子1500米,女子800米),立定三级跳远。体育术科统一考试仍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四个项目的具体内容,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中明确。
体育术科统一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计分,满分300分,每个项目的满分均为75分。每位考生的体育术科成绩为四个项目得分之和。
根据2008年广东省招生文件,体育尖子是指年龄在22周岁以下(含22周岁),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者,在高中阶段参加地级市以上体育比赛[指地级市(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或是由省体育局主办的青少年锦标赛]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体育尖子专项考试项目包括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经测试达标且确认加分的体育尖子考生,可以在高考文化分加上体育尖子专项考试加分后,与其他考生一起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有关高校审核、择优录取。
2008年广东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考试进行期间,有媒体披露个别考生通过中介送钱贿赂考官和工作人员,考官在考试现场给相关考生打高分的事件。广东省主管领导、省教育厅对此案高度重视,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考试院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发现个别考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广东省教育厅不久后向新闻媒体通报了此次事件的查处结果,有60名考生被取消了成绩,相关考官和中介也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