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大向9省自主招生 外语优秀生首次纳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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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11月26日专电(记者李鹏翔)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日前出台,九省区市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与往年相比,该校首次把外语类优秀考生纳入了选拔范围,符合条件者可录入英语、日语、德语专业,且文理兼收。

据介绍,具有200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湖南、河南、江西、浙江、山东、广东、广西、北京九省区市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7项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校的自主选拔录取。

其列举的7项条件为: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得数学或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类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在某学科领域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科技论文且经学校专家认可的学生;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在省级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且平时成绩优秀的文科学生;高中学习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学生;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具有一定语言学习潜质,且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日语、英语、德语等外语类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华中科大学生处负责人称,2009年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总招生规模的5%左右;所有入选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后,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第一批录取控制线,且第一志愿报考该校、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即可获得录取;高考成绩超过该校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学校将在考生统考原始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纳入所在省份招生计划中安排专业;外语类入选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外语类相关专业,且被录取后在校期间不能转往非外语类专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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