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09年播音与主持类省专业统考初试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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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评分从普通话、音质形象和表达能力三方面考查,决定是否进入复试。

  1.普通话

  普通话语音准确,基本没有方言,较少出现错音。

  2.音质和形象

  音质比较悦耳,没有发声吐字上的错误;形象端庄大方,举止得体,仪表良好。

  3.表达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叙述顺畅,抒情适度,说话逻辑性较强。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进入复试,否则不可进入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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