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洪玉英)记者昨日获悉,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福建省2008年重点建设高校建设资金1.9亿元,用于支持包括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院、福建工程学院10所省部属高校及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武夷学院、三明学院、莆田学院及龙岩学院6所市属高校建设。
据悉,建设项目应依托现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根据高校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高校咨询服务与文化建设工程、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4项工程的部署进行遴选。
同时,省财政厅设立奖励专项资金,对承接国家和省的重大科技攻关课题的高校予以资助,对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高校予以奖励。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