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9年高考报名于11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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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泰州市教育局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昨日出台,各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间均为11月1日、2日两天,逾期将不得补报。

  据介绍,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此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市户籍考生则必须在其户籍所在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市招办相关工作人员说,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并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地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报名时,考生除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此外,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

  该工作人员表示,报考艺术、体育类(含艺术、体育兼普通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并由各市(区)招办发给《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艺术或体育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需填写《江苏省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各市(区)招办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由审核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

  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在12月31日之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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