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09年高考周六周日报名 少了"传染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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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09年高考报名11月1日、2日两天进行,逾期不得补报。此次高考填报志愿要求和08年一致。

  报名条件少了“传染病”限制

09年高考报名人员要求是,具有本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但在对“不得报名人员”的限制上和往年相比有所区别,比08年高考报名要求少了条限制,将“患有国家规定的传染性疾病者”不得报名这个条件取消,不过按照“报名条件”仍须符合“身体健康”。同时又多了一项“不得报考”,即在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专业考试)时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不得报考。

  不符合相关条件要算“借考”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借考申请表》,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报名时,考生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建档时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汇总本地报名信息后,生成考生号,考生在体检、专业考试、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艺术特长生12月31日前报名

报考艺术、体育类(含艺术、体育兼普通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并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发给《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艺术或体育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写《江苏省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

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在12月31日之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要另外办手续

可享受政策照顾考生包括: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报名期间,还须填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 (沈考宣 张琳)

相关提醒

高二生11月3日报名“小高考”

我省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3-4日,逾期不得补报。

据规定,高二年级在校生的报名以学籍为准,往届生的报名以户籍为准。2010届高二年级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其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省内2010届跨大市借读的高二年级在校生,须回原学籍学校报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考,经借读地招办同意,并须办理借考手续。考生报名时,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生不允许报考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考试。

提醒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我省07届高中毕业生高考综合考试成绩或从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按规定转为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但不享受加分参加划线和投档的政策。(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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