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网12月1日电 记者11月27日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从12月6日起,我省2009年高考报名工作将全面展开。
我省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6日至10日,报考科类分别是文史类、艺术(文)类、体育(文)类;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其中报考艺术(文、理)类和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和数码摄像费,并进行数码摄像。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职工及随父母一起在外地生活的子女,确需借考的,由考生或其父母所在单位征得我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可办理借考手续。
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学习需要申请在我省借考的,须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可在我省办理借考手续。我省户籍的非应届考生不得在外省借考。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等奖者;“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国家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八类考生报名时须持相关表彰证书、获奖证书或国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并填写相关登记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台湾省籍考生,须持台湾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报名时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少数民族考生须持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证明。报考高校举办的少年班考生,须持有关高校发给的准考证。(记者尹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