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美术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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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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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
  2、报考费用
  150元/人(登记表不另外收费)
  3、报考专业
  报名考试时不分类别和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分专业填报,非师范类学生进校后按照大类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4、考试纪律
  对在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由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报名考试安排
  1、 报名考试日期及地点

省份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报考地点

湖南
2月5—6日
2月7日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河南
2月5—6日
2月7日
郑州市106中学(铁六中)

河北
2月5—6日
2月8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
2月6—7日
2月8日
南宁五中

江西
2月6—7日
2月8日
江西师范大学(南昌)

山东
2月6—7日
2月8日
潍坊市招办考试中心

安徽
2月5—6日
2月8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

福建
2月5—6日
2月7日
福建师范大学(福州)

山西
2月5—6日
2月7日
太原师范学院

湖北
3月4—6日
3月8日
华中师范大学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注: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生源所在省的考点报考;
  2、考试科目及时间
  素描(8:30-11:20) 速写(11:35-12:00) 色彩(14:00-17:00)
  四、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湖北省考生自3月20日(周五)起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其它省考生自3月4日(周三)即可查询,网址为:http://zs.ccnu.edu.cn。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五日内拨打(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人工电话咨询或反映。成绩公布七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并邮寄上线考生的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2、考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3、专业合格证发放的原则:依照考生的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的1:4发放专业合格证(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规定,考生须同时通过本省美术类基础课联考)。各省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在发放专业合格证时公布。
  五、高考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1、高考录取原则
  在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各省专业前三名考生(招生计划10人以上的省份),在所在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综合成绩加10分排序。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文化成绩特别优秀者,原则上可优先录取。
  2、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2008年录取信息统计

  >>点击查看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统计

  七、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7863334 67863374 67862239
  监察电话:027-67868009 (学校纪委) 67867105(学校招办)
  传真电话:027-67861550
  学校网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信箱:zb@mail.ccn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市内坐车往关山方向到广埠屯站下车即到)
  邮政编码: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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