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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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及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建校四十九年来,华侨大学培养的9.9万余名毕业生遍布海内外,其中来自4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校友4万余人。
  华侨大学位于福建省,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魅力城市——泉州市和获得联合国人居奖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市分别设有校区。
  华侨大学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和“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形成了“宽容为本、和而不同”的校园精神。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和预科等层次完整的办学体系,包括近百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学士学位课程。学科门类涉及理、工、经、管、法、文、哲、史、农、教育等10大类。学校拥有重点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现有20个学院,各类在校学生2.8万余人,其中包括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港澳台、外国留学生3600余人。
  华侨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学校男子篮球队多次获得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总冠军,是迄今为止获得男子篮球“四连冠”、“六冠王”的球队。学校羽毛球队、田径队、足球队、游泳队等也在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学校为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活跃校园文化体育生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思想政治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体育特长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且符合我校招生项目报名基本要求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田径、游泳、篮球(男、女)、足球(男子)、羽毛球计划招收不超过50人。该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三、招生项目报名基本要求
  ㈠田径项目报名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指当前所能达到的运动水平指标):

项目
男子成绩
女子成绩

100m
10"9
12"4

200m
22"8
25"8

400m
50"
59"

800m
1´56"
2´25"

1500m

4´45"

5000m
15´
18´30"

10000m
35´
40´

男110m高栏/女100m栏
14"7
14"7

400m栏
55"
1´05"

跳高
1.95m
1.65m

跳远
7.10m
5.70m

三级跳远
14.90m
12.30m

男7.25kg/女4kg 铅球
14.50m
13.80m

男2kg/女1kg 铁饼
40m
40m

男800g/女600g标枪
52m
45m


  ㈡游泳项目报名标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当前运动成绩能达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
  ㈢篮球项目报名标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㈣足球项目报名标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㈤羽毛球项目报名标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其中国家二级运动员须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必须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并根据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省体育特长生高考报考资格。
  2.专业测试报名:
  请报名学生将如实填写的《华侨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可于相关网页下载)邮寄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体育学院,邮编:362021。
  专业测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0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通知符合测试要求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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