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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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什么途径向社会发布我区的招生政策、录取信息?

  答:主要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网站(网址: www.gxeea.cn )及区内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我区的招生政策、录取信息。

二、高考报名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答: 1. 各地级市招生委员会也可根据情况对本地区高考报名开始时间作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不管何时开始,都必须在 2009 年 1 月 15 日 结束。已参加艺术类、体育类高考报名的考生,不需要重新报名。

2.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包括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2 月 15 日,体育类考生高考报名(包括体育术科统一考试)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 月 15 日 。

3. 由于各地报名开始时间有所不同,因此,考生应及时了解本地有关报名的信息,避免因不了解信息而错过报名时间的情况发生。

4.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 3 2 ” 直升、对口 招生 、小教大专班和保送生以及其 他 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都必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申请报名,即 2009 年 1 月 15 日 前 ,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错过这一时间将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 2009 年高考报名有什么条件?

  答:申请参加 2009 年高考报名应符合四个条件:一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三是身体健康;四是具有广西常住户口,并符合我区有关户(学)籍问题审核的规定。

四、非随父母调动而将户口迁入我区的人员,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在我区参加高考?

答: 1. 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高中阶段在我区就读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

2.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 2005 〕 27 号)文件规定,凡父母持有有效期内的 2 年期或 5 年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其本人具有广西高中学籍,并取得广西高中毕业学历者。

五、非应届毕业生或专业不对口的考生可以报考“中职对口”招生吗?

  答:可以。 2009 年高等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不受应届与非应届毕业生和专业对口的限制,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和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者均可报考。

六、考生报名时可以同时选择报考“ 3 文科综合”和“ 3 理科综合”吗?

  答:不可以。我区 2009 年高考科目设置为“ 3 小综合”方案。报名时,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 3 文科综合”或者“ 3 理科综合”,但二者不能兼报。

七、 2009 年,对所有参加高考报名人员都要进行公示吗?

  答:是的。 2009 年,除对各项享受加分或降分人员要按要求进行公示外,对所有参加高考报名人员均应在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工作日。

八、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在广西就读,但户口不在广西,能在广西申请高考报名吗?

  答:不能。教育部规定,申请高考报名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以户口为主。

九、 高一、高二学生能不能参加高考?

  答:不能。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十、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可以参加高考报名吗?

  答:不能。教育部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十一、农村考生,没有户口本怎么办理报名手续?

  答:农村考生如没有户口本,应该交验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其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 18 位数的身份证号等)。

十二、既报“ 3 2 ”、对口,又想报普通高职高专,可以吗?

  答:根据普通高校录取规定,每一名考生只能有一次录取机会,即无论是“ 3 2 ”、对口招生,还是普通高职高专,一旦被录取即不能换录,否则将失去录取机会。同时,根据我区录取工作安排,“ 3 2 ”、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先于普通高职高专,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必须持慎重态度。

十三、为什么 保送生及各种类型的单招生等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答:按教育部规定,所有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包括“ 3 2 ”、对口、小教大专和保送生及其它各种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否则,将因信息不全而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十四、如果错过高考报名时间还可以补报吗?

  答:不能。高考报名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高考报名时间的确定,已考虑了我区的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后,报名数据将按规定上报,一旦上报将自动生成考生号等相关数据,因此,任何一点变化都将影响全区的数据质量。

十五、 高考报名文件中提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是怎么回事?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为引进人才,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境)内外人才,以不改变其户籍、国籍或不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形式在广西工作或创业”者所制定的一项政策。

十六、《居住证》有期限规定吗?

  答:《居住证》有效期分 2 年和 5 年,逾期自动失效,期满可申请续办新证。

十七、 《居住证》到什么地方办理?

  答: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 2005 〕 27 号文件规定,地级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是办理《居住证》的审核机关,负责组织和申领《居住证》的审核工作;地级市以上公安部门是《居住证》的管理机关,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父母持有《居住证》是否就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答:不是。除父母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外,申请参加高考报名的本人还应该取得高中毕业学历,并具有广西高中阶段的学籍。

十九、《暂住证》与《居住证》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一回事。《暂住证》是公安部门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制定的一项制度。只持有《暂住证》不能申请参加高考报名。

二十、以“同等学力”的资格申请高考报名,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我区的情况,目前以“同等学力”申请高考报名,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初中毕业后满三年。二是经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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