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在录取中孰轻孰重?综合素质评价会不会流于形式?高校自主招生如何保证公平公正?自从去年高考改革方案的征集意见出台以来,有关“新方案”的争议一直不断,而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招生录取环节的公平、公正上。昨日,就社会和考生广泛关注的问题,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副厅长金燕等相关负责人对“新方案”进行了深度解读。
“学业水平测试纳入高考,改变了过去‘一考定终身’的弊端;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有助于高校全面考察和了解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发展情况。应该说‘新方案’的特点就是突破‘唯分录取’的高考模式。”省教育厅厅长程艺表示,随着改革的推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向分类、自主、多元的方向迈进,部分本科和高职院校都将拥有招生自主权。
作为新课改后的首届高考,“平稳”和“过渡”将是“新方案”的主要特点。“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科目设置和近几年我省的高考模式相同,考试时间及科目分值均未变动。这样有利于高考改革保持平稳过渡,实现新旧课程的有机衔接,让学校的教学秩序、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有章可循,为新课程在我省的平稳推进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新方案”在2009年以后还将继续改进,我省计划在选修指定选考的基础上,逐步走向选修选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将成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是否意味着考分不再重要?
虽然我省在2009年招生录取方面作了一定的改革,高校要依据考生志愿,按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但这并没有动摇高考成绩这个因素的重要地位,考试成绩依然是划线和录取的主要依据,只有在同等条件下,也就是说两个考生处于同一分数的情况下,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才能发挥作用。
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学校对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额外提出要求,但是作为改革后的首届高考,保持平稳过渡、让考生能适应才是最重要的,高考成绩依然是高考中的决定性因素。
二、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如果在录取中所起的作用有限,最后会不会流于形式?
虽然说考分依然是录取的主要依据,但是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也在录取中发挥着作用。首先高校可以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不排除重点高校提高学业水平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要求的可能性,假如某重点大学要求填报该校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全部为A也是有可能的。
其次,“新方案”要求学业水平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必须全部为C等(或合格)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二本以上院校的录取。此外,在考分相同的条件下,高等学校可以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的考生。因为是改革后的首届高考,所以只实行了与录取适度挂钩,后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考录取中的作用将会加强。
三、“新方案”允许部分高职院校拥有自主招生权,会不会滋生招生腐败,对考生不公平?
目前全国已有几十所211工程的高校实行自主招生,但是省内还没有一所高职院校有自主招生权。每年高招期间都会出现被录取的考生不去报到,而想上的学生不能被录取的现象,给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权的目的是想解决这种招生矛盾。
和本科院校的自主招生一样,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试行将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它得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要拿出整套的方案,由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看学校是否具备这样的资质,招生过程中如何保障学校的生源?对学生的高考成绩要求是否合理?所有一切符合标准后才能获得资格。此外,自主招生不代表不需要高考成绩,招生过程中教育部门也会进行监管。目前我省还没有一所院校提出这样的申请,预计明年不会有很多高职院校试行自主招生。
四、两项测评全部为C等(或合格)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二本以上院校的录取,如考生分数高而等级不够不能被二本院校录取,是否公平?
这种情况基本上不会出现。从我省2008年的录取来看,二本线以上考生约占所有考生的1/6,但是C等级及以上的考生所占比例达到了95%,也就是说只有5%的考生等级不符合录取要求。实际考试中,这部分考生的考分基本上不会达到二本线,所以两者并不冲突。此外,D等级的考生还有次补考的机会。
五、与新高考方案配套的《高考说明》何时出台?将依据何种标准制定?
新课程高考所有统考科目的考试说明正在制定当中,预计2009年2月发布,考试说明依据新课程各学科课程标准制定,不依据某一版本教材。届时各地可关注考试说明的具体内容,按照考试说明的要求组织好高三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