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对考生体检即将开始。辽宁省普通高校体检工作于4月上旬开始进行,4月底前全部完成。
考试需要到指定体检单位进行体检,体检单位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考生如果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检。复检须考生由所在市招考办工作人员(须携带工作证)陪同,并携带所在市招考办介绍信、本人证件及高考体检相关材料,到省终检医院进行复检。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将由各科主任或科主任指派的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务人员对复检考生给出明确的体检结论。
沈阳市体检单位名单:
铁西区中心医院、和平区中心医院、沈河区中心医院、大东区中心医院、皇姑区中心医院、于洪区中心医院、东陵区中心医院、新民市人民医院、辽中县人民医院、法库县人民医院、康平县人民医院、新城子区医院、苏家屯区中心医院。
辽宁省2009年高考体检4月上旬开始 对体检有异议可申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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