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请复核高考分数截至26日中午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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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汪伟)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本市今年仍允许考生申请复核高考分数。考生收到市高招办发出的2009年高考成绩通知单后,如对本人的高考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分数。申请复核分数的考生须于6月26日中午12时前,到报名所在单位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市高招办不接受考生个人的复核分数申请。

  考生办理复核分数申请时,须出示本人考生证,填写“考生复核分数申请单”,写清本人姓名、考生号、准考号、申请复核科目,同时交纳复核考试成绩费。语文、数学科目的复核范围限于答卷各题分和全卷分有无漏评、漏登、错登、错加,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复核范围限于答卷各题分和全卷分有无漏评、卷面分数合计有无差错。答卷评阅的宽严问题不属复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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