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造假高考生取消加分资格是否也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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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违规更改民族成分,重庆31名考生的加分资格已经被取消。但仅取消其加分资格显然不够,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这31名考生今年的录取资格应当被取消。

重庆市的联合调查组不可能不知道这个规定,然而调查组却对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手下留情”,从轻处罚,想必不仅仅是为了“治病救人”、“爱惜人才”,很可能另有隐情。

首先,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中,有官员的子女。现已查明,31名考生中,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副县长汤平之女,有巫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和巫山县招办主任之子。其他违规考生名单尚未公布,其中很可能还有其他官员子女。

其次,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绝不仅限于今年,也绝不仅限于今年参加高考(论坛)的学生。从石柱县副县长汤平之女的加分事件来看,至少说明对于一些官员来说,如果需要,其子女更改民族成分很容易。而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的规定已经实行多年,在过去的这些年中,到底有多少官员借为子女更改民族成分,使其获得了加分?使其进而通过了高考或者进了理想的大学读书?再深想一下,还有多少官员已经为未来参加高考的子女更改了民族成分?我想:如果深入调查,这个数字必将是庞大的。而调查组对此心知肚明,对31名违规考生从轻处罚,其实就是为了让大事化小,免得牵出更多人。

如果只对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取消加分资格,不仅是对违规行为的纵容,也是对其他考生的不公平。因此,重庆市的联合调查组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的31名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以维护规定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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