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为高考状元的“卖身契”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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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在中国敏感,敏感得全民都为之牵肠挂肚,因为一考往往定终身。在考卷面前,权贵子女和平民后代没有区别,公平的就像面对流感病毒,国王和草民都一样未能幸免。(1918西班牙大流感如是)。但公平似难贯彻始终。考前考后,有特权背景的会利用手段制造出不公平来,以保证自己的孩子能上或上个好大学。最近的重庆文科高考状元民族成分变更事件就是代表。其用权力作弊且说谎的父亲被免职,其管人的母亲也被停职反省。他们为人不齿,一是权力腐败,另一则是诚信缺失。当然,像他们这样糟蹋高考公平规则的官员们何止几人。民怨早已沸腾。

  似乎高考诚信问题只有特权阶层格外受到质疑。也是,平民纵是有越轨之心也难有神通之术。

  当一个平民子弟因为高考诚信问题见诸报端后,笔者感到了好奇。

  这名来自盐城市建湖县上冈中学的学生考出了431分的好成绩,位列全省理科前20名,盐城第三名,建湖县第一名。麻烦在于,他今年初参加过东南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并成为了东南大学划定的“特级生”——理论上说,他即使高考考了零分,也会被东大录取。而高考成绩出来后,嗅觉灵敏的清华大学招生人员“盯”上了王伟,希望他选择清华。于是王伟和家人对当初的选择有了悔意:想放弃东大上清华,但东南大学不放人。于是双方相互斥之“不讲诚信”。

  在王伟和东大的争执中,所谓“诚信”,其实就是游戏规则,即“自主招生协议书”。东大认为你既签了“自主招生协议书”,就该信守,不该这山望着那山高。而王伟的家人则坚持说,从来没有收到过这一份协议书,因此有理由反悔。

  细节上的疏忽导致这桩纠纷公说婆说,很难断定谁是谁非,但反映出来的自主招生弊端,却是一个显著的事实:既是自主招生已录取,何需再高考?既然我还要穷尽己力参加高考,考出好成绩为何只能空欢喜?

  业内人士介绍,几年前高校自主招生时,曾多次发生“跑单”,即考生通过高校的自主招生后,高考成绩超过了考前预期,于是甩掉了自主招生的高校。针对这种现象,如今教育主管部门将自主招生设为零批次,即在招生录取之前将这部分考生锁定在自主招生高校内(见现代快报昨日报道)。

  实际上,很多高校自招是设了门槛的,高考必须达到本一线。学校是保了底的。而学生呢,考再高的分也是摆设,宛若一张卖身契,从此不得一女二嫁。显然,对弱势的学生特别是平民出生的学生而言,这是另一种形式的不公平。如今,教育主管部门用“锁定”封杀高分考生的学校选择权,则是把社会不公制度化。我以为,应该允许必须高考的自招生在限定或商定的分数外有好中选优的机会,即消法“后悔权”之援引。

  平民的诚信异化和自主招生制度的僵化,都对孩子有害,但孰轻孰重,想必不难理清。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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