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招考管理中心公布2009高考录取完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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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省招生考生管理中心7月3日晚间就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录取时间安排、录取工作人员守则、录取场所纪律等作出详细说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今年的高考录取工作会在这部“完全手册”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并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
  录取分四个阶段进行
  录取工作在时间方面,共分四个阶段进行。提前批录取时,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普通高校及部分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6月30日至7月8日录取。分两次投档,6月29日投放本科院校第一志愿档案;7月5日投放未结束录取且愿意接收第二志愿的本科院校第二志愿档案。军队、公安、国防生本科院校及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公安、航海类专科院校及专业7月6日至10日录取。
  本科院校录取时,第一批A类院校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实施“211工程”项目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13日;B类院校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17日。第二批A类院校是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9日至22日;B类院校是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年来国家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24日至27日。第三批院校是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29日至31日。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执行本校其他专业在我省的录取批次。有关院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随各院校所确定的批次与其非定向计划同时投档进行录取。
  此外,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9日至10日。第一批专科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14日;第二批专科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16日至18日;第三批专科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20日至22日。
  录取场所全封闭
  据了解,高考录取场所实行分批全封闭管理,与招生工作无关人员均不得进入录取场所。封闭期间,全体录取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录取场所内,一律不会私客。信访接待组因工作需要可凭工作证出外接待来访群众或办理公务。
  录取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和遵守录取场所纪律,如有违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工作人员遵循六原则
  省招考中心负责人介绍,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负责电子档案管理与调配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投递考生电子档案,不得与录取院校发生非工作联系,干扰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串岗。录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做好录取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准泄露录取有关信息。录取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准指名录取考生牞不准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进入高等学校,不准擅自修改考生信息,不准以任何理由索取和扣压考生录取通知书,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此外,录取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解答考生和招生院校提出的有关询问,让考生、院校、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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