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考试说明》中的三点省略
2008年高考语文科《考试说明》在“试卷结构”中没有明确每一方面考试内容的题型题量,在“题型示例”中也没有出现作文题的题型,“题型示例”之后也不再有“参考试卷”。高考是选拔性考试,语文学科在高考中的任务就是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了一个合格的高校新生应有的语文素养。考生的语文素养是由极其丰富的内容组成的,绝不仅仅只是试卷上有限的几个题型的内容。因此,《考试说明》不再明确的规定对每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查的题型题量,以期考生在日常学习和考前备考中能广泛学习,扩大知识面,增强语文能力,真正拥有较高的语文素养。例如,必做题第一部分语言文字运用,《考试说明》只明确了赋分27分,不再显示设置多少个题,而在题型示例中却有很多的出题方向和题型,当然这也不是语言文字运用的所有题型。考生只要按照《课程标准》《考试大纲》《考试说明》的要求认真学习,具备了扎实的语言基本功,就可以从容应对高考试卷中这一方面的任何题目。作文题也没有题型示例,这意味着所有的作文题型都在考试范围之内,只要考生努力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思维水平,语言表达水平,拥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和足够的写作训练,那么无论做什么类型的题目都应有上乘表现。没有“参考试卷”,是为了让广大考生不要受参考试卷的影响而在复习中重视某些内容或者轻视某些内容,以免在高考中出现恐慌,导致不必要的失分。
《考试说明》的这些变化意在使考生在考前的复习中不要陷入枯燥、有限的题型训练或者盲目的猜题押题中,而应按照新课标的要求,按照语文学科的学习规律去复习,在高考中要显示真正的语文水平,而不是如吃激素般强化训练某些题型得到的结果。
4.关于选考内容
选考内容共两个大题(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各18分;他们当中对应的每个小题的分值也保持相等,以体现公平。考生可以根据试卷的明确要求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个大题作答,不能都选。至于大家普遍关心的关于选做题难度相等的问题,比如两个语料阅读难度的问题、对应题目设计的难度问题等,命题人会尽可能非常慎重地来解决这一潜在的问题。难度只能大致相同,绝对一致是不现实的。退一步说,“难度”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考生有选择的自由。
山东2008年高考考试说明解读:语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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