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日起,200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启动。高招录取批次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于8月23日结束。今年高职专科批比去年增加一次征集志愿,增加了考生搭上大学末班车的机会。
本专科招生一律不安排补录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明日为本科提前批一志愿录退,10日为服从志愿录退。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为:本科一批7月15日;本科二批为7月22日;本科三批第一次征求志愿为7月30日,第二次为8月3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为8月15日,第二次为8月20日。
录取工作由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准改录。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未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录取工作结束后,本、专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安排补录,也不办理录取未到校考生的删除手续。
考生要注意档案状态
根据录取工作流程,考生的电子档案状态大概有“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预退档”、“录取待审”、“预录取”、“录取”等几种。其中“预录取”指学校已经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按该校招生章程公布的规则,准备录取考生到该校的一个专业,并将录取要求上传到省教育考试院,等待省教育考试院的确认同意。“录取待审”指省教育考试院已审核通过学校提出的录取要求,但尚未完成整个审批手续。对此,考生要加以注意区分。
考生可以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可以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网站上或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其他渠道查询录取结果。通过以上途径查不到录取结果的录取通知书无效。考生若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应于8月25日以前向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