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大纲]哲学部分常识复习提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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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矛盾的观点

  1、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不仅具有普遍性,还具有客观性,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2、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反对一风吹,一刀切。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 (内容及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通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变化的。

  学习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有什么指导意义 (1)对于正确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意义。(2)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

  4、主次矛盾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二者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l)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2)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5、矛盾的主次方面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6、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辨证关系:(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联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应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三、认识论部分

  1、实践和认识(理论)的辨证关系: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认识则把实践引歧途。

  方法论意义: 既要重视实践,又要掌握科学理论,达到理论(认识)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2、现象和本质的辨证关系:

  区别: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多变易失,凭感觉器官可以直接感知;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具有相对稳定性,只能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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