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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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设有11个学院、3个直属系。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学科;49个本科专业中有1个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专业。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1个联合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8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国家代码:10705

  校本部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710065

  新校区地址:西安市户县西安沣京工业园 邮编:710300
 一、录取要求

  限于学校现有教学条件,除英语(论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教育技术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音乐学、艺术设计、广告学、工业设计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可招英语和俄语语种考生。各专业要求身体状况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社会体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二、录取规则

  1.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对满足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原则上为分数优先;

  4.美术类专业:陕西省参照报考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文化课分数线,线上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按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60%合成后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音乐学专业:陕西省参照报考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文化课分数线,线上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按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课成绩占70%合成后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校考专业课成绩80分以上)优先录取;

  6.社会体育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等级后分数”。

  三、收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我校去年学费标准为:文科本科专业3500元/年,理工科、外语、社会体育本科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9000元/年,高职专业5500元/年。今年我校仍将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

  四、奖贷学金、勤工俭学等情况

  我校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侯祥麟基金奖学金、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金、中石油奖学金、中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奖学金、中国石油长庆石油勘探局奖学金、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助学金、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中国石油四川石油管理局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奖学金、中国石油东方物探奖学金、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翼龙”助学金、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可望得”奖学金、校企合作培养奖(助)学金、学科竞赛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国家、社会及企业奖(助)学金;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积极联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

  五、本章程未尽事宜均以国家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法规为准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石油大学

  七、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单位: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710065

  电话:029-88382310 029-88382299 029-8838230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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