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的奖罚政策要针对计划生育工作本身,拿教育做诱饵显然是对教育的不尊重
湖北3日正式宣布从今年起对农村独生女实行高考(论坛)加10分的奖励政策。农村独女参加高考报考省属高校时,可申请享受在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4月4日新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明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那么湖北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背了性别上的公平受教育原则?农村独女可以加分,那么理所当然的农村独男也就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在教育面前是男女平等的,同样的农村独子家庭如果是因为十分之差使独女享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而独子却只有与高等教育失之交臂这样做公平吗?
少数民族子女高考加分是对教育资源不均的一种弥补,这样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子女更好的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是一种弥补政策,这对于汉族学生来说不算是不公平。然而农村独女加分就要使我们疑惑了,在农村无论是独女还是独子都享有同样的教育资源,这样做显然是不公平的。我们姑且不论对农村独子家庭是否公平,就是对农村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对于多子女家庭来说,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子女的受教育机会本来就比独子女家庭的机会小,这样以来就更加不公平了。各种因素累计,这些家庭只能更加贫困,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更加渺茫。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家庭多生育了就剥夺他们子女公平的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他们本身在经济上已经无法和单亲家庭相比了,这样一来多子女家庭的子女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势必更小,也必然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
政策的实施一定要多方考虑,不能只从一面着眼,一厢情愿的以为这样对独女家庭来说会给他们带来新的希望,那么政策的推出把教育公平置于何地?是否考虑过对独子家庭的影响和对多子女家庭的影响?
湖北此举说是为了给独女家庭带来新的希望,有利于维护计划生育家庭权益。说什么政策改变的不仅仅是改变女孩个体的命运,而且改变了更多未来母亲的命运,有利于转变婚育观念,提高妇女地位。同时,这也是从以处罚为主的行政制约措施到处罚与奖励并重的综合治理措施的有益探索。
笔者不反对探索,探索是对的,但是是否有益就不大好说了,笔者想问的是教育和计划生育缘何非要扯到一起?为什么总拿教育来开刀?前时就有买房加分的中考事件,骂声一片,那是很明显的对教育公平的践踏,骂也理所当然。那么此次湖北的政府政策推出是否就真的是合理合情的?
计划生育政策就是计划生育政策,教育政策就是教育政策,把两者结合就能玩出新招?计划生育的奖罚政策要针对计划生育工作本身,拿教育做诱饵显然是对教育的不尊重,对教育公平的“强*”,今天可以把计划生育与教育相结合,明天就不能拿别的与其相结合吗?那教育政策的稳定何在?公平又何在?这样是不是暴露出计划生育工作本身的瓶颈?拿百姓最关注的教育问题做突破口,是个不错的创意,但是笔者要说教育是神圣的,教育的公平是不容践踏的,今天拿计划生育“强*”了教育,明天又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