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4年相比,2005年《理科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在考试范围、命题指导思想等方面进行了微调;把原“理科综合”的能力要求重新细分为各学科的能力要求,化学科注重考查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自学能力,提法与《高中化学教学大纲》的能力要求基本相同,但更加具体;删去了题型示例最后部分的理、化、生学科间的综合试题,不再提供样卷;同时在题型示例中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加强对基础理论、典型元素化合物知识、重要有机化合物知识的考查。下面就化学部分的考试范围及题型示例的变化做相应的说明。
一、考试范围的变化
1.有5处降低了要求。其中把“理解或掌握”降为“了解”的有2处:“了解常见金属的活动顺序”、“了解烷烃的命名原则”等。把“了解”降为“初步了解”的有1处:“初步了解常见化肥的基本性质”等。还有2种“计算”降为“简单计算”:掌握溶解度和燃烧热的简单计算。
2.有3处从“了解”提升到“理解或掌握”:“掌握热化学方程式的含义”、“掌握氯气的化学性质”、“以Fe(Ⅱ)、Fe(Ⅲ)的相互转化为例,理解变价金属元素的氧化还原性”等。
3.删除了4处内容。“了解有机物的主要来源”、“了解碳原子彼此连接的可能形式”、“了解钢铁的腐蚀与防护”(与“了解电化学腐蚀及一般防腐蚀的方法”条目重复)、“镁的物理性质”(可归属到“金属的物理性质”)。
4.结合新教材内容新增了5处内容。“了解新能源开发”、“了解强酸强碱中和滴定的原理”、“了解实验室一般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了解元素周期表的应用”、“初步了解氟氯烃、含磷洗涤剂及二氧化硅粉尘对环境及人类健康的影响”等。
5.把概念“同系列”更改为“同系物”,力图与中学教材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