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系
政治法律系简称政法系,其前身为政治教育系,1994年更名为政治经济系,2002年5月经济学系从政治经济系分出起用现名。政法系有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师本)、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专业(非师本)、法学本科专业(非师本),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政治课程教学论四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目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300人,成人函授本专科生300多人,在校研究生30人。
政法系设有思政、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马列、基础5个教研室;另设有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育、儒学与传统文化三个研究所。
政法系现有教职工67人,专任教师58人,行政教辅人员9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5人,讲师35人,具有博士学位4人,硕士学位37人,在读博士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2人。政法系教师近年来承担了省社科课题6项、省教育厅课题7项、院内课题十多项。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专业知识技能,能从事中等以上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理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以师范性为主、应用性和基础性为辅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哲学、政治学、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法理学、伦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学政治课教学法等。
就业方向:能够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等领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
政治学与行政学(非师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学、行政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政治学和行政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中国社会政治分析、市政学、公共政策概论、人事行政学、社会调查与社会统计、管理学原理、公共伦理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当代西方政治思潮等。
就业方向:能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出版机构、教育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科研、教学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业务工作。
法学(非师本科)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涉外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就业方向: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