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关心未成年人”当作“遮丑”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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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日)取消了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份考生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但是依然没有公布这份被媒体持续质疑的考生名单。对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这31名考生系青年学生,重庆市未公布考生名单,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有利于保护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见2009年7月8日《中国青年报》)

而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为重庆市不公开民族成份造假考生名单进行辩护,说是为了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实质上是把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当作“遮丑”的挡箭牌。

重庆高考(论坛)出现了31名考生民族成份造假,对此,重庆方面不是开诚布公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反而不仅玩起“躲猫猫”游戏,而且还扯虎皮拉大旗,狐假虎威。以为这样人民群众就可以闭口不言了,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成了一张废纸。殊不知,人民群众的眼睛是血亮的,谁偏袒,谁不公,群众看得一清二楚;殊不知,国法难违,谁不依法办事,谁最终是要为此付出代价的。

而今,抛出为了“关心未成年人”,不公开民族成份造假考生名单。乍一听,是一份关爱,实则是对造假考生的终身伤害。因为对违纪学生以爱的名义进行姑息迁就,往往会在他们心里产生意外逃脱惩罚的侥幸,这样难保他们以后不会再轻易以身试法,重新走上违法或违纪之路。有统计资料显示: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大多数未成年人在被抓获时都认为:“我们未成年,派出所不敢管,法院不能判”,以致“关心未成年人”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护身符”。这不得不说明,对未成年人违法或违纪,没有相应的矫正与处罚措施,不仅不能促其改过,相反还会使其成为违法或违纪的“挡箭牌”,最终让未成年人成为“挡箭牌”下的牺牲品。何况,《未成年人保护法》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的披露进行了限制,并未说未成年人违纪信息不许披露;相反,对其进行披露,有利于帮助未成年人及时纠正错误,健康成长。

而重庆方面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常理,之所以要打出“关心未成年人”的招牌,把民族成份造假考生名单“藏”起来,实质上是一种“遮丑心理”在作怪。也许是这31名民族成份造假考生涉及到某些高官,不敢公开;也许是这31名民族成份造假考生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利益,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不管是什么,其目的多半是为了给那些公权滥用的腐败官员们蒙上一块“遮丑布”,企图让他们金蝉脱壳,洗清肮脏的灵魂,逃避责任。于是,重庆方面想方设法也要“遮”起来。殊不知,对于“遮丑”行为,鲁迅先生早就有他精辟的认识:“他以为丑,他就想遮盖,殊不知外面遮上了,里面还腐烂着”,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倒不如无论好歹,一齐揭开来,大家看看好”。毕竟,想“遮丑”,实质上是为了“捂盖子”,以为越“捂”越平安。殊不知,不给人民群众应有的知情权,不维护高考的公正性及纯洁性,不仅损害了自身的形象,而且损害了国家教育的整体形象,损害了国法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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