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大纲]06年高考生物考试大纲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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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的重要依据是依纲靠本,对生物考纲的认真研读,对于把握好高考命题的要求、内容和方向,有的放矢、成功地开展好备考复习的教学工作至关重要。 
一、2006高考大纲(理综生物)新变化的解读 

㈠增加的考点  

(1)液泡的结构和功能 

(2)其他植物激素  

㈡删除的考点  

学习微生物培养的基本技术(培养基制备、接种培养等技术) 

㈢提法有变化的考点

调整了部分内容的表述方式,合并了部分条目。 如原考纲中“糖类代谢、脂质代谢、蛋白质代谢” 3个条目→“糖类、脂质、蛋白质代谢” 1个条目;原考纲中“遗传的基本规律”下有8个条目,现只有2个,即“基因的分离定律”和“基因自由组合定律”。将某些括号中的考试内容移到表中说明,比如原考纲细胞器的结构和功能条目中调到说明中。 

㈣将考试范围以知识内容表的形式呈现  

在表格的说明栏中明确指出一些不作要求的内容,如C4的途径、细胞质遗传的运用、生物固氮的途径。教材实验“学习微生物培养的基本技术(培养基制备、接种培养等技术)”介绍了细菌的培养和真菌的培养两项,要求学校只选作其中的一项,对于诸如此类实验高考内容不作要求;在细胞器部分恢复了液泡的结构和功能,在植物生命活动调节部分增加了“其他植物激素”的内容等。 

这些内容的变化应引起考生关注,对于不作要求的考试内容在复习时可以略去,对新增加的内容着重复习,多做一些新增内容的变式习题练习,提高自己的考试实力!  

㈤能力要求作了重新调整 

将原考纲第1条分解为理解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将第1条中“运用所学的生物学知识、观点解决一些相关生物学问题的能力”归到第4条“综合运用能力”中;将“运用所学的生物学知识、观点解释一些相关的生物学问题的能力”仍保留在第1条中;原考纲第4条并入获取信息的能力中。 

能力共分为 “理解能力、实验与探究能力、获取信息能力、综合运用能力”等四个方面,并进行了分层次的阐述,如将实验能力与探究能力概括为4条,分别从4个角度明确了这一能力的考查要求,其中包括增加了“并能将这些实验(指生物知识内容表所列实验)涉及的方法和技能进行综合的运用”的要求,将“能对一些生物学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究性研究”具体化为“具有对一些生物学问题进行初步探究的能力,包括确认变量、做出假设和预期、设计可行的研究方案、处理和解释数据、根据数据做出合理的判断等”。 

从以上内容变化可以看出2006年对能力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实验,这一点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重视! 

㈥题型示例有所调整 

从2005年高考生物考试分省命题省市的试卷中(如北京卷、天津卷)选择了部分生物试题作为2006年《考试大纲》生物部分的题型示例。 

题型示例的目的是为了让考生对全国统一高考试题,包括分省命题省市编制的试题的题型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和感性认识。这些试题的选取考虑了内容、难度、题型、考查的能力要求、试题的特点等各个方面,力图比较全面地反映全国高考试题的形式和特点。与以前的《考试大纲》不同的是,2005、2006年《考试大纲》题型示例中的试题不再有易、中、难的说明,主要是考虑到实行分省命题后,各分省命题省市的考生水平不同,对试题难度的界定存在差异,而不能以全国试题的实测难度来界定试题的易中难水平。 

二、2006年生物高考的大纲分析

㈠体现基础,强调覆盖,适当拨高 

《考试大纲》的“命题要求”(即原来的命题指导思想)的具体内容表述为“要以能力测试为主导,考查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 “命题要求”,明确了生物高考测试的命题方向,突出了生物能力测试考查考生知识和能力的具体要求。

首先,就是高考的基础性特征。按多年的命题要求,试题的难:中:易=2:5:3,预计基础题仍然会占60%-80%左右,以考查教材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为主的内容依然是生物高考测试的主体,所以做好基础题,拿足基础分,是保证和争取生物高分的基础。 

其次,在大纲中,明确了考试的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生命的物质基础、细胞——生命活动的基本单位、生物的新陈代谢、生物的生殖与发育、遗传、变异和进化、生命活动的调节和免疫、微生物与发酵工程、生物与环境、实验、实习与研究性学习九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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