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招提前批专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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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4日14:00至17: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09年普通类提前录取专科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总分不低于321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与等级符合省及院校要求的考生。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 报考公安院校(专业)的考生,须是已参加6月26日-29日由省公安厅和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并合格且肝功能等条件符合公安类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

  2. 报考航海院校(专业)的考生的视力、身高、肝功能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航海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方面的有关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3. 前期未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专科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4.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5.考生网上填报并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4日14:00—17:00之间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办指定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6.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09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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