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8年高考考试说明解读:理科综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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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1.课程标准
  《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既是普通高中进行教学的依据,也是高考复习和命题的重要依据。物理、化学和生物课程标准都强调,要关注学生的发展,重视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科学素养教育,注重评价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实验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课程标准的这些理念和要求,以及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等,我们在编制《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课程标准实验版)山东卷考试说明·理科综合》(以下简称《理综考试说明》)时都作了认真研究和充分考虑。本《说明》没有超出物理、化学和生物课程标准的范围,充分尊重了课程标准的权威性和指导作用。
  2.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作为纲领性的文件,是我们制定《理综考试说明》的具体指导和规范。因此说,《理综考试说明》的编制过程就是全国理综考试大纲山东化的过程。《理综考试说明》既贯彻了全国理综考试大纲的理念和具体要求,又结合了山东实行新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实际,是具有山东特色的理综考试大纲。
  3.调查研究
  2007年高考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进行了充分调研, 一方面,对2007年的试题及命题过程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总结和研究,另一方面,我省在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改革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优秀成果,总结了许多宝贵的经验,2008年的《理综考试说明》是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和建议,并汲取相关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编写而成的。
  二、命题的指导思想
  《理综考试说明》中的“命题指导思想”,共包含四条基本内容。它从宏观上对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价值取向以及命题遵循的基本原则等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确定了2008年命题的依据是《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和《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课程标准实验版)山东卷考试说明》,而不依据任何版本的教材。
  第二、明确了命题以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重要方法为考查重点,密切联系考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注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科学素养。因此,2008年理科综合试题的命制仍然坚持以能力立意为主,但也不会淡化对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重要方法的考查,同时注重对考生所经历和将要经历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实际等内容的考查。试题将更加注重对考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探究能力的考查。
  第三、本着利于中学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的原则,提出了命题保持相对稳定,体现新课程理念。今年是我省理科综合自行命题的第二年,试题命制将做到稳中有变,变中求新。试题将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内容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体现新课程理念,符合我省素质教育的要求。
  第四、指出了命题力求科学、准确、公平、规范,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试题命制将努力做到科学、规范,杜绝偏题、怪题和超纲题的出现,预期难度保持总体稳定,选做题将继续保持要求层次上的等值,保证试卷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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