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湖南高考(论坛)考生投诉,称湖南省教育厅发文,要求省内高校照顾教职工子女。在多家湖南高校网站上,都可看到该省教育厅5月下发的通知。该通知称,省内普通高校教职工子女报考父母所在学校,且上了该校所在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线,可照顾录取。(《新京报》7月22日)
平心而论,这个遭受考生投诉的通知,可以说是个“进步”。去年4月15日新华网是这样报道同样内容的通知的:“为维护教育公正与公平,湖南省日前正式宣布取消以往高考录取过程中形成的‘高校教职工子女可适当降分’这一不成文规定”——与“适当降分”照顾相比,“最低控制线”照顾还真是个“进步”!
然而,这个文件并没有彻底铲除“潜规则”,还可能起到相反的效果:将以往的“潜规则”挑明,虽然看着是向“教育公正与公平”的方向进了一步,但同时也赋予了陋规以正当性、合法性——这种进步看起来更像是一种讨价还价之后的妥协,看不到根治陋规的决心——这大概就是去年作为正面报道的事,时隔一年就被投诉并成为众矢之的的原因吧。
实际上,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都可能存在着对教职工子女在收费、录取上的“照顾”现象。说实在话,教育系统内的这点“潜规则”不足为奇,类似的,电力系统免费用电、电信部门免费打电话都曾是饱受诟病的“潜规则”——人们称之为垄断部门的垄断福利,其危害也被人多次指陈:将公共利益私化成了单位小集体的家庭福利,培养了特权意识,孳生了利益集团……而教育公平维持着社会的基础秩序,人们对它的底线失守有着更为深远的忧虑。
这些言论直指要害,但不容忽视的是,造成弊害的除了制度上的短板之外,支撑其后的还有种陈腐的集体无意识。宋代俞文豹的《清夜录》曾载有一个故事说:“范文正公(范仲淹)镇钱塘,兵官皆被荐,独巡检苏麟不见录,乃献诗云:‘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逢春’。”这两句诗刻画出了“潜规则”自身的规则:利益的分配不是取决于他在利益格局中应有的权益份额有多大,而在于他距离获取利益的途径有多近。显然,这是一种不公平的分配程序,但是即便是官声清正的范仲淹也不能免俗:这种包藏私心的分配方式被视为人之常情,因为这背后有强大的社会心理支撑:大家拿点好处,不过分总可以体谅。
时至今日,这种陈腐的集体无意识成了利益集团的辩护词——这也使得维护社会公平的改革常常难以取得制度性突破而被迫采取渐进的方式,而形成悖论的是:渐进式的推进同样让公众丧失信心,他们的利益同样受损,所以先看到妥协,才可能“理智”地看到进步。这绝不仅是教育领域面临的问题。我们在革除陈腐陋规时应拿出更多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