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
一、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备资源、环境、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知识与实践技能,能从事土地规划与管理、城乡规划与管理、区域规划与管理、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远大理想和实事求是、勤奋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为国家富强而奋斗的竞争意识,成为自觉地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素质人才。
2.扎实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过程,发展动态和趋势,具有宽厚的文化修养,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
3.掌握一种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外文书刊,具备一定的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审美素养。
二、毕业应修读的学分和获得学位要求
本专业学制为四年。学生毕业需修读161学分。其中普通教育课为48学分,专业课程113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三、课程设置。
课程结构由普通教育课、专业课、副修课三部分组成。
1.普通教育课程
该类课程要求学生修读48学分,其中:思想品德课4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8学分,外语课16学分,计算机课6学分,体育课4学分,军事理论与军训课4学分,综合知识课6学分
2.专业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共78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