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法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具备法律思维,适宜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外事、外经、外贸管理等部门担任法律事务方面工作,特别适宜在法律服务机构担任律师、公证、金融、保险、外资等法律实务工作,具备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职业化法律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熟悉我国法律及法规,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与技术,了解跨学科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现实法律问题,具备较强的实际运用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
社会工作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想,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掌握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工作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善于分析研究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熟练应用电子计算机和外语的能力。
主干学科: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