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09年高考生体检信息采取网上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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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福建省高考考生体检信息将首次采取网上录入方式,并对违规医院和个人进行重罚。近日,福建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残联等出台了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

  福建省规定,考生必须在报名所在地参加体检,并按时到达指定的高招体检医院接受体检。凡考生不按时前往指定医院体检或私自到非指定医院体检的结论一律无效。 体检结束后,考生将根据高招办提供的体检表复印件,使用本人网上报名的账号、密码登录“福建招考在线”,录入本人体检信息。

  考生录入时,严禁弄虚作假,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没有录入、录入失误或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必须在拿到本人体检表复印件2天内,向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提交“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不合格考生申请复检、终检报告”。没有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参加终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也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2天内向所在设区市高招办提交终检申请报告,但最迟不超过4月1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未按时提交申请复检或终检报告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复检和终检的机会。对提交复检申请报告的考生,将由设区市高招办审核汇总后统一安排复检。对复检不合格并提交终检申请报告的考生,由福建省高招办汇总后统一安排终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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