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培养方向
培养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以及劳动仲裁机构、司法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等,依法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和初步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相关专业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等业务的训练;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熟悉掌握一门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