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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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具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海岸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能在交通、水利、海岸开发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掌握大学生所必备的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理论以及外国语的基础上,主要系统学习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制图、测量、计算机技术、实验、综合分析和书写报告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工程力学、海岸动力学和建筑结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海岸工程的设计方法;

  3.具有从事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与海岸工程的前沿及发展动态;

  6.获得本专业领域的工程实践训练,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和外语应用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

  四、主要课程

  工程力学、水力学、水文学、土力学与基础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河流动力学、海岸动力学、港口工程学、航道工程学、海岸工程学。

  五、主要实践性环节

  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测量实习,工程制图与CAD、土力学及地基、混凝土、钢结构、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河口治理与海岸防护、施工等课程设计;毕业设计。

  六、修学年限

  原则上为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3~8年内完成学业

  七、学分要求

  本专业要求修满198.5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84学分,学科基础课52.5学分,专业课12学分,任选课10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35学分,其他课5学分。

  八、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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