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令禁止以升学率作为奖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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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于日前下发了《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明令禁止的要求。如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及升学率作为奖惩局长、校长和教师等的标准。《意见》规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地教育部门及所属学校下达中考、高考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中考、高考成绩及升学率和升入示范高中、重点大学的差异情况。

  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中考、高考表彰奖励;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及升学率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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