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高复班 不如治理“高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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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招收高三复读生,教育部一直有明令禁止。但是河南多所省级素质教育示范性高中却公然违规,其中,商丘市一所示范高中今年共开了24个高三复读班,平均每个班招收学生80多人。因为刚上完高三,又回到原来的学校复读,不少复读生都被戏称为“高四学生”。这所学校则被网民发帖称为“全国最牛四年制高中”。(中国青年报8月10日)

  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发文规定:“为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2007年8月,教育部再次对这一规定进行重申和强调。而上述这条新闻无疑表明,高复班的治理并未得到有效落实。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高考报名数据推算,2007年我国高考报名者中复读生占289万,今年官方确认的高考复读生为270万。这200多万复读生要参加高考,所能选择的复读之路无非三条:上公办学校高复班;上民办机构(包括民办中学和社会教育机构)高复班;自学。相较而言,复读生家长更愿意选择公办学校高复班。而反对公办学校高复班的,主要为公办学校在读学生及其家长,认为高复班的存在,导致本应用到应届生身上的师资力量被摊薄,加大了升学竞争激烈程度;民办机构则认为公办学校办高复班是利用国家教育资源,进行“高复市场”的不平等竞争。

  其实,高复学生占每年高考报名者总数的20%以上,本就是不合理的现象。这么多学生选择高复的原因,一是高考志愿填报制度不合理,一些学生由于志愿填报失误,与理想的学校和专业失之交臂,因此放弃录取而选择复读;二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重点高校的学生,可以获得更高质量的教育,但缴费却远比民办学校、独立学院低,因为这些学校获得国家更多的教育投资;三是各类教育的不平等,相比接受普通高等教育,“落榜生”若选择自考、网络教育、成人教育,通常被认为“低人一等”;四是用人制度不合理,“学校效应”在求职、升学中还相当明显,复读一年进入一个更高层次的学校,被家长和学生认为是“更划算”的选择。

  要改变这种现象,教育部门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思路——首先,推进高考录取制度改革,探索“学业水平测试 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模式,将招生变成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同时,改变一次高考成绩有效期只有两个多月、服务于一次集中录取的方式,增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次数以及有效期限;其次,改革教育资源配置模式,让每个高等教育受教育者在不同学校获得国家大致相同的教育投入,而不能出现明显的教育质量与学费“倒挂”现象,这方面,可以尝试高等教育教育券制度,以此促进高等学校的平等竞争;再次,通过用人制度的改革,让各类教育的受教育者,得到社会的平等对待——当然,这不可能一蹴而就。

  不治理高复现象,而治理高复班,政府部门的禁令很难发挥作用,在旺盛的高复需求面前,治理难免成为一场“躲猫猫”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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