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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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招办普〔2009〕103号

广东省各有关高等学校:

  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我省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在教育部新生注册系统上顺利注册,现将新生报到材料查验工作及不报到新生电子档案注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新生的报到注册与注销工作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新生的报到注册与不报到新生的电子档案注销工作。新生录取信息是学籍管理、学历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录取新生的材料查验及不报到新生的电子档案注销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信息的完整与准确。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招生数据准确的重要性,要认真做好报到新生的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录取新生携带纸质档案主要内容须与从省招生办下载的电子档案相一致,特别是考生身份证号码、姓名、相片必须相一致,否则,不得予以注册;要认真查核不报到新生的注销名单,防止已报到新生被误注销的情况发生。各高校,尤其是近年来发生过误注销问题的高校,一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注销复核工作。已注销的新生,省招生办一律不予向教育部上报录取数据,注销错的责任由院校承担,并由院校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2.按时完成录取新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各高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广东省普通高校录取系统”的“导出数据”功能获取新生的电子档案,与新生报到时所提供的有关档案材料相核对,认真做好2009年普通高考入学新生报到材料的查验工作,严防冒名顶替入学情况发生。

3.按时完成不报到新生的电子档案注销工作。各高等学校在注销工作开展前,要认真总结以往注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院系有关的协助人员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操作人、复核人的责任,杜绝误注销情况出现。凡不如实办理注销工作的院校,将不予下达或减少该校2010年在粤招生预录计划。

二、2009年普通高考不报到新生电子档案注销工作方式及流程

(一)注销方式

  凡被广东各高等学校录取的2009年普通高考及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高职类不报到新生,由各高校使用“广东省网上录取系统”及录取时发放的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网上录取系统进行不报到新生注销工作,登录方式和录取系统相同。如果未下载客户端程序,可登录广东网上录取系统网址 http://www.ecogd.edu.cn/gklqyxS2009下载。

(二)注销工作流程

1.对逾期不报到的新生,各高等学校应根据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考生进行确认。对确无法联系的不报到新生,应记录有关情况造册备查。

2.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进入“档案管理”的“指定考生注销”功能菜单,严格按照如下工作程序进行:①在系统上分录取批次、计划类别录入不报到新生的考生号,录入过程中要认真核对考生姓名、录取专业;②录入完成后按“保存”按钮进行暂存;③按“打印”按钮打印出需注销的新生名单清单进行再次核对;④注销名单核对无误后,使用系统的“提交”按钮向省招生办提交注销。

3.在网上注销工作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分录取批次、计划类型打印出各高等学校的注销新生名册(格式与录取名册相同),并根据此注销名册注销原录取名册上的考生,注销名册与原录取名册一并存档备查。

4.各高等院校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带公章与录取名册原件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招考部,办理不报到新生的录取名册注销手续。

(三)时间安排

1.广东省各高等学校网上注销不报到新生电子档案的时间为9月19日-21日。各高等学校必须于9月21日17:00前完成未经高等学校同意而逾期不报到的新生注销手续。9月21日17:00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关闭系统。

2.9月22日-23日:部、省属高校与市属高校办理不报到新生录取名册注销工作及注销名册的盖章备案工作;9月24日-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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