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9年高考录取考生纸质档案寄送要求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结束,请广大已录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到各县(市、区)招办办理纸质档案寄送手续。按教育部规定,考生高中阶段的纸质档案是新生注册的依据之一。高校在录取新生在入学报到时,要对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名册、纸质档案、身份等信息准确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纸质档案寄送手续。
(一)被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到县级招生办办理寄送手续,并由考生缴纳寄送纸质档案邮寄机要费用。
(二)所有考生的纸质档案必须交县级招生办统一保管,今年未被录取的考生档案由县级招生办妥善保管,以备来年使用。
(三)县级招生办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2009年高考各批次录取传输信息,办理有关手续。
(四)考生纸质档案寄送方式:一律采用机要件寄送方式寄送,不能采用平信方式或者代领方式递送,考生一律不能自带纸质档案。
(五)各县级招生办要积极主动和邮政或机要部门联系协调,以便顺利、安全完成考生纸质档案的寄送工作。
(六)各县级招生办必须做好纸质档案寄送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高考成绩、录取院校及专业、寄送时间、邮寄机要件编号等,招生办办理人员、邮政机要办理人员完善签字手续。
(七)寄送时间要求:2009年9月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