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办学校招生信息仍含“包就业”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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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了《河北省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信息中不得含有“包分配”、“包就业”、“负责安排工作”等字样。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河北省会一些民办学校招生信息中,依然有“保证就业”的。

8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红旗大街附近的一所医学类民办学校,翻开其招生简章,上面显示:学生理论课学习合格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医院进行临床实习,并有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实习情况。各专业学生毕业后,学校100%推荐就业。学校对历届毕业生建立专门的就业跟踪政策,连续5年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

记者以找学校攻读为由,向招生的工作人员询问:“到你们这儿上学,学校都推荐就业吗?”其回答:“是的,所有学生全部推荐就业,保证每个学生有活儿干。”

在省会一所动漫设计学院,记者注意到,该校的招生信息中有这样的:入学即签就业推荐协议,毕业合格直赴企业工作,实习期3500元。两名正要到该校报名的学生告诉记者,他们高考(论坛)分数比较低,之所以来这所学校,就是看到学校招生信息中的就业,“学校保证就业,还3500元底薪,真的让人心动,可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兑现”。

随后,记者又在省会一家报纸招生信息板块,看到了这样一则“高中毕业生就业直通车”的广告,上面写道:石家庄××科技学校应北京“国家直属机关、中央直属企业”等用人单位委托,现面向应届高中生紧急招生50名。学校四大保障:保技能、保就业、保高薪、保大专学历。

就此,记者联系了省教育厅。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近年来,个别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向学生们随意分配就业,可等学生毕业后,却无法实现,由此学生和学校易产生纠纷。省教育部门出台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暂行办法》,其初衷就是为了保证学生的利益。根据办法规定,民办学校在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过程中,必须要到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使用模糊语言,不得做出任何可能误导学生的虚假。诸如保证就业,甚至公布毕业实习底薪的做法是不允许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学生在报考学校过程中,如发现其招生信息存在虚假,可以直接向教育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6600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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