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高考招生中,临沂师范学院投档考生中有十几名考生由于“综合素质评价低”而被退档。据悉,这是山东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依据以来,首次出现投档高分考生被退档的情况。
应试教育遭人诟病,素质教育知易行难。于是,从这个“首次”里,我读出了公共管理部门的“窃喜”之情。然而,这种做法,却丝毫让我感觉不到喜悦,更没有制度改革和进步的快感。
虽然大学连年扩招,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都在不断被扩大。但这种权利和机会,依然是弥足珍贵的。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依然是一小部分人。尤其是对于一些贫困孩子来说,高考依然是“跳龙门”的机会。我不知道这里所言的“综合素质”,是跑得快、跳得高,还是唱得好,抑或其他。但是,应该看到,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其所享受的教育资源不同,而其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素质”也不一样。
比如,乡镇的高中,与县城的“一中”,或县城的“一中”与一个地级市的“一中”或重点学校,他们的水平就要渐次拉开几个档次。而相应的,不同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就会有所不同。越是重点和好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就越高。笔者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教育资源配置的二元结构,造就了参差不齐的“综合素质”。换句话说,若无整体推进,一切“素质”皆可疑。所以,在当前的教育体制框架和语境之下,“综合素质评价低”被退档,对于考生而言,难言科学,更难言公平。再就此以“综合素质”高低而轻易剥夺一个考生用寒窗苦读10多年争取来的受教育权,实在是武断和粗暴了。
更应该看到,考生的档案,至少在目前来看,还基本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可以被改变民族和身份。请问,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我们的专家组轻点鼠标,可否从电子档案中“审阅”出2009年重庆获20分“民族加分”的74名“少数民族”考生?这个“小姑娘”,还可以被改变“户籍”。请问,除了几个倒霉蛋,我们的专家组轻点鼠标,可否从电子档案中“审阅”出无数个“幸运”的高考移民?
民族和户籍的造假,毕竟是客观的实实在在的。如果连客观的造假都轻易蒙混过关,那么主观性很强的“综合素质”,其“审阅”的标准和依据何在?一个公民的“综合素质”,又如何能被科学、客观和公正公平地“审阅”出来呢?是专家的主观和自我裁量吗?公众又如何不担心,这种审阅,将是一种合法的“民族加分”和“移民”政策呢?
今天,我们质疑“综合素质”,并不意味着否定公民“综合素质”的打造。但可以肯定的是,考生和公民的“综合素质”的高低,绝不是专家鼠标轻点电子档案就能“审阅”出来的。如果今天“综合素质”可以以这样一种不负责任的方式和态度被审阅,那么明天,任何人都有被“高分退档”的可能。这,不单指高考,而是那些面向公众的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