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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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255号

  梅陇教学部: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61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 09 年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限招英语(论坛)。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此外:

  1 、安全工程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不招收色弱考生;

  2、轻化工程专业不招收重鼻炎考生;

  3、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招收HA阳性考生。

  九、录取规则 1 、录取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有走读条件的学生优先。

  2、在报考我校的考生中,对总分在本批资格线以上、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原则上以录取时的电子档案为准),给予投档线上文化成绩加5分后排序录取。

  3、凡具有文艺特长和体育特长(近三年省市级以上竞赛得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总分进档的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拟录取专业进档考生中突出者,经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可给予录取。

  5、英语专业英语口试成绩B级以上,英语笔试成绩100分以上(满分150分)。德语专业英语口试成绩B级以上,英语笔试成绩95分以上(满分150分)。

  6、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各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志愿。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论坛)文化成绩按6∶4比例计入录取总分,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

  下列考生优先录取:

  (1)上海考生取得上海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直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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