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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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层次:普通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二批

  四、招生专业:

  本科第三批次:财务管理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务管理专业(会计方向),财务管理专业(审计方向),财务管理(CPA注册会计师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商业银行管理方向),金融学专业(投资方向),物流管理专业(国际物流与进出口贸易方向),物流管理专业(物流自动化信息化方向),物流管理专业(企业内部物流管理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管理方向),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管理方向),工程管理专业(施工现场管理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系统集成方向,Oracle甲骨文公司合作项目),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方向,Oracle甲骨文公司合作项目),英语(论坛)专业(金融与经贸英语),

  本科艺术类专业: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方向)专科第二批次招生专业:财务信息管理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税务专业,保险实务专业,证券与期货专业,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市场开发与营销专业,营销与策划专业,涉外旅游专业,网络系统管理专业,游戏软件专业四、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我院本科录取原则上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专科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阅考生档案。

  3、在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的同时,我院使用教育部招生软件中的志愿清、专业清程序进行录取,即按照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分数高低择优录取)。学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定的加分政策。

  4、学院的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解决个别生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招生计划和自主录取个别高分落榜生。

  5、收费标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6、凡符合授位条件的毕业生将被授予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7、奖助办法:见奖/助学金一览表。

  8、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文考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8)87353575 ,88181001,8818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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