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自主招生又行得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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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东方早报》9月25日刊出的《高校按各地人口比例招生为何行不通》(熊丙奇)一文,“真自主招生又行得通么”这样的疑问自然而然地涌上心头。

在“高校招生与宪法平等”研讨会上,我最为明确地提出,在现行招生体制难以根本改变的情况下,不宜扩大自主招生范围。因此
,有必要在此对熊先生的评论给予某些回应,以进一步就教于他。
在文中,熊先生主要向我们指出现在的高校自主招生其实是假自主招生,因为它并没有赋予考生更充分的选择大学的自由和权利。熊先生只是发现这一事实。现今的自主招生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保障了高校和考生的自主性,国人亦心知肚明。正是考虑到此事实,我们强烈呼吁暂时不宜盲目扩大自主招生范围,以可能地捍卫无任何交易资本的广大农村考生的受教育权。

既然人人皆知我们的自主招生是假的,那实行真的自主招生不就毕其功于一役了么?熊先生的逻辑正是如此。我们都知道真的学分制是怎么回事,但试问我国高校普遍推行达十余年的学分制究竟有多少是货真价实的呢?学分制尚且如此,自主招生当然同样难以幸免。“全国学业能力水平测试+自主招生”方案固然是好,但在我国现实的教育体制及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下它是否行得通呢?我看悬得很。我们的社会不是成熟的市民社会,像美英那种负责大学入学水平测试的独立的、非营利性机构在我国是找不到的,而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之下,叫政府组织这样的全国性学业水平测试终究不可行。此乃其一。

其二,熊先生设计各高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通过地区因素、家庭因素、民族因素等指标,对不同地区、家庭、民族的申请者给予多元化评价”,但我国高校办学主要依赖于有限的政府财政拨款,在高校的财政状况一时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善的情况下,自主招生过程中实行多元化评价只能是一种愿景。

熊先生提出“如果换成清华大学把北京招生数从近300人减少为30多人,可以想见推进的难度”。试想,如果哈佛大学把在马萨诸塞州(哈佛所在地)的招生人数这么一减少会有多大难度?不出意外的话,哈佛这么做基本上不会遇到任何挑战与障碍,因为它本身能真正地自主招生。清华不能这么做是因为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它根本不可能做到招生自主。清华不能,北大当然也不能,全国所有高校没有一所能例外地有可能。没有自主的高校又何来名副其实的自主招生?没有自主的自主招生搞多元化评价,只会给社会的既得利益者“锦上添花”,哪会给现行高考(论坛)制度下的弱势群体雪中送炭?!

熊先生说在真正的自主招生过程中“受损的,则是计划设置者手中的权力”,这句话太对了。问题是,谁会愿意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力?谁又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手中的权力受损而无动于衷?

(系杭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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