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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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台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09年台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台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校址(含校区名称):临海校区;椒江校区

  第九条 办学地点:临海校区:浙江省临海市市区东方大道605号;

  椒江校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

  第十条 邮政编码:临海校区(317000);椒江校区(318000)

  第三章机 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09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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