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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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认可各省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的考生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进档考生,按照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专业依次投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分差,即第二志愿专业要取决于第一志愿是否已录取额满,依此类推。

5、艺术类专科考生按高考(论坛)文化课成绩50%与艺术加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校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及文化单科成绩无小分要求。

6、考生已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其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7、对采取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在1:1.05的比例范围内调档,学校根据实际调档比例在不超过105%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对采用非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调档,学校在120%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

8、本科专业中的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金融理财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英语(商务英语、金融英语方向)、经济学(国际经济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市场营销(国际营销方向)、工商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方向)专业限招英语,并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等级要求B-级以上(含B-)。如口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则要求口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

9、中丹合作的专科专业国际金融、市场营销限招英语,并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等级要求C-级以上(含C-)。如口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则要求口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实行学分制收费)[沪价行(2000)第120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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