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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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专业考试)时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考生报考科类及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

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苏教基[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微调我省08高考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9]2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我省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四种,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2.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等级:①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②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③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2)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其必修科目测试(含技术科目)等级要求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8、2009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从2010年起我省实行远程网上高考报名,全省网上高考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4日,逾期不予补报。对于不符合2010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2.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见附件1-2),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考生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考生自行上网(http://pgbm.jseea.cn)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应届生、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已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建档时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考生在体检、专业考试、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

5.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应加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查验及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非我省户籍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尤其要杜绝高二年级的在校生报考。

3.凡2009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五、照顾对象的信息采集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还须填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3),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

六、几种特殊类型考生的报考办法

1.艺术、体育类考生

报考艺术、体育类(含艺术、体育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并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发给《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艺术或体育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2.高水平运动员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江苏省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4),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由审核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

3.艺术特长生

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在12月31日之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七、关于远程网上报名的实施

(一)组织管理

高考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各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高考远程网上报名的指导、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并负责系统代码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的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的网上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4)各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报名,在网上监控本报名点所属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在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组织应届考生在中学集中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流程

1.报名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在高考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然后上网报名;人数比较多的报名点如来不及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也可在确认信息时同步进行。

所有往届生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通过审查资格,然后才能上网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的过程,也是确认报名点的过程,报名点通过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的核对,进行确认报名点的操作。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报名前,必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阅读《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1)填表说明,结合本人学习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下载。填写完成后,考生须认真校核所填信息是否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一致,并确认无误。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高考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或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符合省规定的填报高考志愿的最低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或选择参加相应必修科目考试,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签字确认信息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24时止(11月4日24时)。

5.信息确认

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时止(11月7日17时)。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6.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三)注意事项

1.今年我省首次实行高考网上报名,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中学务必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要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要制定网上报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实施。

2.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要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报名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提前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

3.在高考报名期间,各级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展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各地要注意妥善保管。

4.为确保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完成,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并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报名。

5.根据报名工作管理规定,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各报名点将不能再进行信息确认工作。因此,各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本报名点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避免前松后紧,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八、有关要求

1.《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1)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必须指导考生认真详细填报,考生所填报信息表须经报名点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不留后遗问题。特别是借考人员的报名工作、选修科目组等信息的采集,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2.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书》”的规定,今年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仍要求报考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此项工作是狠刹考试违纪舞弊歪风、制止“考场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考试组织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要组织报考者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等有关规定,使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场腐败”工作落到实处,确有成效。

3.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依靠当地新闻媒体,在报名前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往届生及社会人员的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准备到位、指导到位、操作到位、校核到位,确保2010年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1、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1-2、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

1-3、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1-4、江苏省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



附件1-1:

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表一: 市 县(市、区)

考籍号

报名点代码

学校代码


姓 名

性 别
□1-男 □2-女
班级代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 族
□汉族 □其他民族:

证件类型
□身份证 □其他证件:

证件号码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中共预备党员 □共青团员 □群众 □其他组织全称:

选考外语语种

(单选)
□1-英语 □2-俄语 □3-日语 □4-德语 □5-法语 □6-西班牙语

毕业中学

(全称)


考生类别

(单选)
□1-城镇应届 □2-农村应届 □3-城镇往届 □4-农村往届

毕业类别

(单选)
□高中 □中师 □中专 □职高 □技校 □其他

报考科类

(单选)
□文科类 □理科类 □艺术类 □体育类

□艺术兼报文科类 □艺术兼报理科类 □体育兼报文科类 □体育兼报理科类

选修

科目组
□45-物理、化学 □47-物理、地理 □48-物理、政治 □49-物理、生物

□65-历史、化学 □67-历史、地理 □68-历史、政治 □69-历史、生物

□00-不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即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兼报文科或理科类)

户口所在地

移动

电话

固定

电话


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

邮编

收件人


(最后学历起)
个人简历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内 容
职 务
证明人













有何特长

(含标点限32字以内)


奖惩情况

(含标点限50字以内)








体育专业

全省统考

(单选)
□200m □400m □1500m □3000m(女) □5000m(男)

□110m栏(男) □100m栏(女)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铁饼 □标枪 □篮球 □排球

□足球 □乒乓球 □武术 □体操 □健美操

□羽毛球 (未注明性别的,男、女均可填报)

艺术专业

全省统考
□美术 □音乐

艺术专业

高校校考
□美术类 □音乐类 □舞蹈类 □编导史论等理论类

□广播电视编导类 □播音与主持 □空中乘务 □表演类 □其他专业类别

民族中学

(单选)
□1-西藏班考生 □2-新疆班考生

体育单招

(单选)
□运动训练 □民族传统体育 (不参加全国统考和统招,由院校单独招生)

残疾单招
报考院校名称: (不参加全国统考和统招,由院校单独招生)

职教师资
报考院校名称: (不参加全国统考和统招,由院校单独招生)

考生如需参加2010年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还必须填写以下栏目

本次报考

必修科目
文化科目

(多选)
□4-物理 □5-化学 □6-历史

□7-地理 □8-政治 □9-生物

信息技术

(单选)
□1-网络技术应用 □2-多媒体技术应用

□3-算法与程序设计VB □4-算法与程序设计JAVA

经核,以上内容准确无误。 考生(本人签名):

2009年 月 日

以下栏目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

综合素质

评价

(单选)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录,否则,视为无效)

(仅限应届毕业生)
道德品德
□合格 □不合格

公民素养
□合格 □不合格

交流与合作
□合格 □不合格

学习能力
□ A □ B □ C □ D

运动与健康
□ A □ B □ C □ D

审美与表现
□ A □ B □ C □ D

考生评语

[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含标点限40字以内]






学校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表二:

照 顾 对 象
退役军人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二等功臣 □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英烈子女(单选)
□革命烈士子女 □公安英烈子女

侨台生(单选)
□归侨 □归侨子女 □华侨子女 □台湾省籍

少数民族
民族:

思想政治表现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同等条件

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者 □残疾军人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边境县、沙漠区、边远地区、岛屿军人子女

□残疾人民警察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

自主选拔录取报考意向

(单选)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江南大学 □苏州大学 □外省院校

外语小语种单招

(单选)
□日语 □俄语 □德语 □法语 □西班牙语 □其他语种

高水平运动员

(单选)
等级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二级运动员

项目
□田赛 □径赛 □游泳 □篮球 □排球

□足球 □乒乓球 □网球 □羽毛球 □健美操

□武术 □射击 □定向越野 □棒垒球 □跳水

□毽球 □桥牌 □围棋 □击剑 □举重

□跆拳道 □其他

艺术特长生
□音乐类 □舞蹈类 □戏剧类 □书法类 □美术类


注:

1.考生如申报 “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请于2009年11月7日前按当地招生考试部门规定时间填报《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主管部门及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有关照顾政策。

“照顾对象”中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2010年江苏省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2.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3.表二相关内容不通过本表采集,意在提醒有关考生关注相关政策,请考生仔细阅读并注意留存。其中:

①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有关院校的自主选拔录取办法,请考生直接向院校招办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考生须经院校考核合格,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院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②“外语小语种单招”指经教育部批准的有关院校的外语小语种专业可进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考生可直接向院校招办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③如申报“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报名时须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这部分考生经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有关院校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有关政策。

④如申报 “艺术特长生”,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招生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有关院校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有关政策。


《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无误后由本人签字认可。凡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本表信息而对录取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信息采集表分表一和表二,表一信息采集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4日前,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通知为准,考生切莫错过;表二中各项目的信息采集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填表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考籍号、报名点代码、学校代码:在领取本表时由报名点提供 [借考生、往届生的报名考籍号、报名点代码、学校代码由报名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提供],考生负责填写。如果需要填写班级代码的,应统一设置为两位数字。

2.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户口簿上姓名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必须在报名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应的更改手续)。年份填写四位数字,月份和日期不足两位的,分别在月份和日期前补“0”(如1989年5月6日,应填写为1989年05年06日)。

3.证件号码:一般考生填写15或18位身份证号码。解放军、武警官兵、文职干部分别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的号码。

4.毕业中学: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填写取得毕业证书的学校全称,往届生以及中专、职高等毕业生填写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名称。

5.报考科类:根据本人所选择的学习领域和学习模块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科类。报考科类应与学业水平测试报考时所填报的科类相一致,在高考报名时原则上不得更改。

6. 选修科目组:根据选定的报考科类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目组。

7.户口所在地:指考生户口簿上的地址,只需详细填写到乡(街道、镇)。

8.联系电话:指录取期间(7月-8月)每天24小时内均能直接联系到考生本人或家长的电话号码(包括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固定电话须含区号,如051186652875,最长不得超过16位数字)。如填写学校、单位等无人值守的电话号码,或因电话关机、停机而使有关部门无法及时联系考生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最多不超过20个汉字)、邮政编码、收件人:指考生本人能最快、最可靠、最直接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邮寄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收件人,以防止通知书遗失、被他人窃取或冒领等情况的发生。

10.简历:考生从最后学历起填满两栏,起止年份必须填写4位,月份不足两位的在月份前补“0”(如:2007年09月)。任何职务一栏必须填写,如不担任职务,必须填写 “学生”。

11.奖惩情况:填写高中阶段起所受到的主要奖惩情况,该项内容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12.本次报考必修科目:请考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具体科目。文化科目可以全选,信息技术只可选一个模块。

13.综合素质评价: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道德品德、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录,否则,视为无效。综合素质由考生所在学校如实评价,评价结果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14.考生评语: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等如实评价,评价结果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15.照片采集说明:如考生在参加2009年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的,在高考报名时不需要再进行照片采集;如未参加过照片采集的,须在高考报名时采集照片,以供参加高考时使用。

16.“少年班”考生指高二及以下年级的中学生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可招收少年班的普通高校。考生须提供有关高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方可接受其报名并采集报名信息。“少年班”考生必须填写表一。

17.本表内容须慎重填写,一旦填报,不得更改。表中单选项目如多选作无效处理。

网上报名网址:http://pgbm.jseea.cn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jseea.cn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附件1-2: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考籍号


毕业中学

考生类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学业水平测试考籍所在地


借读学校名称及地点


申请

借考

理由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报名点

审 核

意 见




报名点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借考地

县(市、

区)招

办审核

意见




县(市、区)招办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考生办理借考手续时,须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报名点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附件1-3: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市 县(市、区) 考籍号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户口所在地
县(市) 乡 村 组



区 街 号
辖区派出所




考生类别
□城应 □农应 □城往 □农往
照顾类型


毕业学校或

工作单位


基本情况

说明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市级

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市招办

审核意见








市招办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意见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具体要求见填表说明。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填表对象: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以上考生须在“照顾类型”栏中注明。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不填本表,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

二、考生到高考报名点领取此表,认真填写“基本情况说明”及以上栏目,并按照当地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程序,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填写完毕与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一并交领表处,交表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含“三侨生”)。

三、各省辖市招生考试部门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本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本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其中“烈士子女”须将有关原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审核主管部门: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

3.少数民族考生由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

4.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招生考试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6.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省市侨办审核。

五、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规定单位审核的,本表一律无效。

六、本表仅作预采集有关信息用。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2010年江苏省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附件1-4:

江苏省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



市: 县(市、区):      年 月 日

考籍号

姓 名

性别





贴照片处





出生年月

来 源


身高(cm)

体重(kg)


报考专项

子项(位置)


所在中学或单位

意向

高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学校(单位)学习(工作)













体育专项成绩
项目
比赛名称
比赛

时间
比赛

级别
名次
成绩
运动员等级

及证书编号









所在中学

(单位)

意见




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校长、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县级

招生

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市级

招生

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江苏省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说明





1.本表已包含《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表二的有关内容,考生无需另行填写表二。等级证书、注册证、成绩册、秩序册等复印件(须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附本表后。所填内容必须核实清楚,准确无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2.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须在表中照片连接处加盖骑缝章。

3.“来源”为普通考生、专业队。

4.“体育专项成绩”只填符合报名条件的等级的成绩,其中“比赛级别”为、省级、市级;“运动员等级”为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二级。

5.“报考专项”一栏只能填一个专项(田赛、径赛、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健美操、武术、射击、定向越野、棒垒球、跳水、围棋、跆拳道等),“子项(位置)”一栏填写一项具体项目或具体位置(如:田径中的100米,游泳中的100米自由泳、排球中的一般队员等)。

6.填写本表的考生,须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对其报考资格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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