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科提前批分六类不能混报
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六类:(1)军事院校;(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3)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4)航空、航海专业;(5)外省院校(除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6)在湘本科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主要包括: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表演方向])。
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分三类:(1)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2)航空、航海专科专业;(3)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1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
考生在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时,只能选报六类中的一类学校与专业,不能跨类混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时,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志愿栏内,只能在自己的报考科类中填报一个专业类(文史、理工、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不得混报。
参加军事院校招生体检(简称军检)初检合格的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方可填报设置在本科提前批的军事院校志愿。
填报本科提前批在湘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志愿的考生,只能填报该类中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C
变化:录取工作结束后,本、专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安排补录,也不办理录取未到校考生的删除手续。而往年则在9月安排一次高职专科的补录。
1.本科艺术专业文化成绩按本二批分数线60%划定
本科提前批招生的省内院校音乐、美术专业和非提前批(含本、专科)招生的院校艺术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按规定全省统一划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出档。
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招生,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省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其中,本科艺术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划定[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1所院校(专业)可自主划定本校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专科艺术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省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最低分。
此外,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专业。
2.录取分六个批次进行
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院校自主选拔、文体特长生、定向就业、高水平运动员、预科班、民族班等类型的招生与该校其它同科类计划同批录取,各高等学校非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该校同批次录取完成,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同层次录取结束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