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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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以自愿形式参加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以学生幼儿平安团体险为主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保险补偿后,剩余部分由学校在住院统筹金中按一定比例报销。

  十四、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考生可在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五、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六、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文件执行,详见《福建中医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条文》。

  十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91)22861128

  联系电话、传真:(0591)22861003

  网站地址:www.fjtcm.edu.cn

  电子邮件:xsc@fj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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